創意不死,只是要命而已。
史蒂芬金在《四季奇譚》秋篇說:「我必須告訴你,許多事情一旦寫出來,好像就變得不那麼偉大,甚至變得無足輕重。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難以啟齒,因為言語會縮小其重要性。」其中的道理是真,但文本好矛盾,因為史蒂芬金僅憑幾行字就點破語言世界和情感宇宙的次元鏈結,這種關係既微渺又偉大,他卻能寫出來讓人領會他想表達的重要性。
然而有些時候,語言文字確實血肉模糊地扼殺了無限重大的事情,好比「創意」就是。平常,我們總可以稱讚人「哇,你好有創意」,但當有一次某人自介時說「我是創意總監」,竟使我突然一陣嫌惡。拜託,那是人家的頭銜,他的帽子他的鞋,無可厚非吧?是沒錯,但我就是有股莫名的不舒服,恐怕是我打從他油頭粉面的外表/油腔滑調的習氣/油盡燈枯的談吐中,絲毫感受不到創意在哪裡。
才發現創意是一種高度抽象的形容詞,只容別人加諸於你(這是我們家的創意總監),你是不太適合自己攔在身上的(對,我就是創意總監)。創意代表的意義遠大於字面,但其形狀作繭自縛並畫地自限其內涵,創意一旦付諸成「創意」便了無生趣,畢竟好手好腳的小學生都可以在生字簿寫滿一行「創意創意創意創意創意」。(第二行也是。)
我從來沒興趣在書報攤翻閱《創意市集》,試想只有本事取這種名字的雜誌,絕難有通天能耐可驚人。就像在名片印上「作家」的作家一樣地耐人尋味,你有聽過林志玲說過「大家好~我是美女」嗎?沒有嘛!那又何苦出本雜誌自吹自擂「照過來~我有創意」呢?
世界廣告網(Ads of the World)倒是真像個創意集散地(但它就不會取創意入名),繞地球蒐羅各式各樣的廣告,內容良莠不齊,但反正買《ARCHIVE》很貴,看網站免錢,滿適合殺時間。日前它更新了一系列八款愛現影片的平面廣告,好似八張地圖般標示文案的末路,也像八宗死刑定讞,令人發噱。
剛來的總監

輕率的電郵
履新的行銷
天才的客戶
砍頭的預算
法務的諫言
全球的方針
業界的評論
但以上漏失了一名要犯,那就是「
台灣廣告生態還真有點病態,常把觀眾當白癡。為了廣告,陳昭榮的妻小可以莊肖維成金髮碧眼。為了廣告,五月天可睜眼說瞎話偽裝保險推銷員。為了廣告,吳念真可以缺錢又缺品賣PHS再賣威寶繼續賣天下萬物一千零一件改天見他賣腎也根本不奇怪了。這些爛廣告已與創意徹底絕緣,簡直就是純粹的犯意與惡意。
史蒂芬金還說:「要讓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是不容易。」的確。但能像光良大燕麥片這般肉麻當有趣地捏造生命中美好事物到人神共憤的顛峰境界,還若無其事地在電視頻道播出來,總歸來說也是相當不容易。
【附錄】
2008利馬/拉丁美洲影展廣告,「怪事不是每天得見」。
●酪梨壽司PLURK選句:「光良還滿適合走奴隸獸路線的,但奴隸獸說『想吃我』這句就太斗膽了,免不了一陣鞭打。」--語出芳妮艦長
●巴斯光年PLURK選句:「光良廣告的問題是,癟三裝大俠。」--語出每日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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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個盡出餿主意的創意總監
從AE到客戶到文案到總監,也都被打到了。
在業界統稱CD(Creative Director aka 死豬)
但我老闆不喜歡人家說他是死豬
因為他是SCD(Senior Creative Director)
我只能說, title 自在人心, 並沒有任何品質保證...
ps. 創意也是有舔長官客戶屁眼爬上去的"總監"滴
之前每次在電視看到一半都忍不住趕緊轉台!!!!!
自從陳水扁肚皮中彈後全家遷到上海,並有機會接觸淺學國內及台灣的廣告文化。
當初讓我感到台灣跟國內不一樣的地方正是他們敢用廣告表現自由風氣.諷刺幽默的社會精神。
近年來的趨勢卻變成[低俗惡搞=幽默]不但沒有創意,還走向強制洗腦,看的心寒。
除了光良.....
殺很大也每看一次噗一次= =(用力轉台!)
不過最近讓我看了就轉台的,還是那個「殺很大」.....
大麥片廣告是讓人頭皮發麻...不過它把"吃不胖"這回事講得清楚直白,身為怕胖消費者,我是會想試試啦(不過因為廣告太恐怖,所以會羞怯得躲起來吃)
海角七號
各角色都賣爛了吧茂伯、友子、馬拉桑
每看一次
轉台一次
只是沒想到,為何要用光良的廣告做結尾?
這廣告第一次看完之後就沒有勇氣再完整看完第二次
有鑑於之前對海角七號被人開示看走眼
所以一直以為光是想起這廣告就眼前發黑直起雞母皮是我的問題
文章一路看到底不免心有戚戚焉地灑下幾滴同慨之淚
:p
因為陰森亞洲台是在香港可以免費收看的台灣頻道,所以在港的台灣人都會靠這台解解思鄉之苦。
但是很不幸的,陰森亞洲台的廣告幾乎被旺旺給蓋台了,每個旺旺的廣告都讓人覺得匪夷所思,據說這是旺旺大老闆的品味。
從之前的「O泡果奶」到最近的「唉喲!益鮮多」,每個廣告都是魔音穿腦,讓人想砸電視,更可怕的是,那些音樂會在你的腦袋瓜裡刻下很深很深的痕跡,想忘都忘不掉,甚至在無意識的時候還會不小心唱上幾句。
最近的經點「唉喲!益鮮多」成功的在在港台灣人圈中掀起話題,上次聚會時,大家見面的問候語居然是「你唉喲了嗎?」
而「O泡果奶」(請注意是「喔泡」,不是「零泡」唷),根據我老公的解釋,那應該是旺旺大老闆台灣國語,想要說「我跑過來」,但卻被他的下屬解讀成「O泡果奶」所致。
最後,很弱的結論,要說創意,這兩個廣告也挺有創意的,而且完全的達到了廣告效果,但是,我這輩子是怎麼樣都不會想要去買唉喲益鮮多還有O泡果奶來喝的!!
我也是在港工作的台灣人,來香港7個月,同樣飽受「唉喲!益鮮多」跟「O泡果奶」廣告的摧殘,完全能夠瞭解你的感受。因為同事都不是台灣人,在這裡看到你的留言,真有他鄉遇故知的感覺!(我好想加入你的在港台人圈啊)
旺旺的行銷策略應該就是簡單直白(痴),從之前的「媽媽,我每天都有營養目標」、「我最喜歡李叔叔」,到現在的「家有喜事」,我每次看到都想砸電視,但你問我對電視台哪個廣告印象最深刻,我一定毫不猶豫地大聲說出「旺旺」!
在廣告創意這一點上,其實旺旺真的很成功啊!
附上一個旺旺迷(?)收集的數十隻旺旺廣告連結,大家笑一下吧:
http://www.mad26.com/search/channels/?id=2&tag=%CD%FA%CD%FA
文案應該抓去槍斃!
光娘的角色也應該跟女主角對調才對!
他比較適合被捆綁的角色!
雖然兩支片都和智能問題有關...
在"殺很大"裡面,身為觀眾的我們會很明確地知道智障的人是那個殺很大
但是在看"想吃我"的時候,我們的感受卻是身為觀眾的我們被當成智障
這真是一件令人不開心的事情
自從養成不看一般"不正常"新聞的習慣後,
首發破戒"WTF"就是獻給光娘和大燕麥片聯合賤隊!
因為------------
他們讓我重新體會到被當白癡的感覺!
補個F!
呿!!
我也一整個要昏倒
此文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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