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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院開刀(容後補述,在此不贅),第三晚,晃到日光室(全是日光燈的休息室)上網,浮木MSN過來,說要「貼」我。

稍微了解一下,是部落格之間的串連運動,被貼的人,自己寫五個怪癖,再丟出五個標籤,令其他被貼的五個Blogger再各寫五個怪癖。頓時,就在這七月鬼門大開大關的美麗時光,一堆中文寫成的怪癖在網路既全心又無奈地,邊集合邊解散。

不料第二天,非常關心部落格動靜的墨綠打越洋電話給我說,「Takol來貼你了。」章魚兄劍及履及,把標籤迅速確實地貼來小弟的留言版。

於是我有兩位上線要供養。

以下是怪癖的部份,此篇把怪癖範圍侷限在閱讀和寫作上,真的很怪,跳開來看,我自己都覺得毫無好惡價值或理論餘地。

一,害羞驚歎號

我怕看到文章中出現無謂的驚歎號。老師說,驚歎號的停頓力量很劇烈,效果等於是為自己拍手,作者一邊寫,一邊為自己拍手,對讀者干擾莫大如是。敘事句出現驚歎號,代表作者文采不足,需要自助施放罐頭笑聲以強化貧乏脆弱的筆尖,好像畫下驚歎號,就能為羊披上狼皮,但你為何不學著好好形容一隻狼?翻譯小說出現聳立如林的驚歎號最令人驚歎,都是從哪來的?原文都沒有。

二,我我就是我

「美國女詩人作家芙蘭西絲梅耶思的《托斯卡尼豔陽下》當我的床邊書已經好久了,偏偏女星黛安蓮恩演出的同名電影,每在電視上播出一次,就又一次激起我心中的漣漪。」這是《壹周刊》介紹旅遊景點的長文第一段,試問,「我」是誰?誰鳥你?有誰想買機票飛到你的心坎看漣漪嗎?美國人統計,一輩子說最多次的單字是「我」(I),但一個區區擔任導遊身分的無名記者擁有這麼強烈的自我,偏偏在「我」之後,完全沒有獨到的感知或創新的見解,是真格的白爛。除「我」之外,也很畏懼以第三人稱稱呼自己的人,又不是木瓜霞。

三,流行病迴避

有很多字眼,新詞,短句,如果在瞬間被過度超支引用,下意識地我就不敢用。好比什麼,在流行雜誌上看到「低調奢華」,在影劇版看到「粉絲」,在BBS看到「你好瞎」。最奇怪的例子是「書寫」(噁)。這兩字,我是莫名其妙地怕(剛寫都覺得不舒服),跟蠟筆小新討厭青椒一樣。有一陣子連續目擊「我喜歡經由書寫,辯正人生」(噁)、「我如果不在書寫,就是在書寫的路上」(噁)、「我的專長是書寫與創作」(噁)這類令人汗毛立正的胡說八道,從此,我就真的怕到了。附帶一提,叫您一聲爺,「創作」不可能是「專長」好不。

四,先請翻漫畫

買漫畫回家,通常不會細看,先翻。先來來回回翻看它的畫面,光是一個打鬥場面分鏡,或一尊雕龍畫鳳的娃娃,還未知故事便已嘖嘖亂叫。尤其針對工筆派的漫畫家,好比仰天角度之傳神的池上遼一、衣服花色之繁複的大和和紀、光影反差之精良的小畑健、人體口腔之深邃的伊藤潤二......,總之,幾乎每本漫畫,我都會先翻個三到五分鐘,再認真讀。

五,排比與押韻

之前曾提過,無謂的囉唆,慣性的強迫,自然這麼做。

再來,是點名時間。

我似乎失去這遊戲的優勢,手腳慢了很多,親朋好友幾乎都被點召了(三個家人保障名額還都推辭掉了,鐵票跑票是怎樣),硬點以下五位。

一,萬金油。聽說他已被人點燈了,但怪癖這麼多,點兩次也不會少塊肉。
(萬金油的屎性跟我貼近,我夏天如廁一定要聽音樂吹電扇看漫畫,腸道才能蠕動。)

二,吃火的狗。他說他一直很想紅。
(狗的擠牙膏習慣和我一致,我擠到山窮水盡會從屁股剪開,還能用三到五次。)

三,Cody。住台南的加拿大公民,從我認識她,她就坐在馬桶上了。
(Cody的恐壁虎症與我雷同,小時看哥拿棉花棒空盒悶死一隻壁虎,囚禁兩個月後目擊牠腐爛,從此敬壁虎而遠之。)

四,毛毛。計畫把老鼠會勢力擴散到啞呼騎魔交友的神祕女狼。
(毛毛還沒寫完,加油。)

五,表妹。並不叫婉君,堅稱her name is A-N-N with E。
(表妹的惜物癖於我心有戚戚焉,君不見我連小學作文簿都留著,我還留著第一次車禍整片剝落的完美腳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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