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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mm...這該怎麼笑呢?」


不是每個冷笑話都帶勁的,端看說給誰聽。周遭的氣溫、溼度、晨便順暢與否,也都是充要的參考係數。

「颱風天要帶多少錢出門?」喜歡這笑話,總覺得由我這麼無聊的人來傳染,恰恰地合適,我把它說給朋友DT聽。

「不知。」DT不假思索地回應。

「四千萬。」

我等著對方接:「為什麼?」當然他照辦了。

「因為媽媽說,颱風天沒『事千萬』不要出門。」說「事」同時要伸手比個「四」。

「呵呵,好笑。」

他覺得好笑,照理也該回饋好笑的。事實上,他的確提供了一則超有意境的笑話,卻同時開啟了我來日的苦難。

從不知冷笑話還有孤高的,這輩子收到最最寂寞的冷笑話,就是DT告訴我的。

那天坐在戲院,等著看免錢的《地獄新娘》,DT說:「問你一個冷笑話,嗯,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當時不察他表情沒有分享的喜悅,反倒揣揣躊躇。

「快說。」

「女同性戀換電燈泡,需要幾個人?」

「不知。」我不假思索地回應。

「三個。」他等著我接:「為什麼?」當然我照辦了。

「因為一個換燈泡,另外兩個拍紀錄片。」

登時我放聲大笑,哇哈哈哈,好開心啊,真好笑,這笑話正啊。電影還沒開始咧,就有神經病笑成這樣。

「你真覺得好笑嗎?」DT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是,腦海跳出那畫面就超好笑,不錯不錯,好笑話。」

接著,他握住我的手,真誠地Shaking,一直Shake,一直Shake,不時透露一種感激、欣慰、釋懷、同情的複雜情緒,好像我治癒了他失明的奶奶一樣,恩重如山地Shaking。

DT幽幽嘆息。「我不常說這笑話,每次都謹慎地挑準對象再講,卻一直撞山,你是極少數笑出來的。」

「會嗎?」我暗吃一驚。

「我只講給小劇場工作者、英文老師、我弟、愛看電影的女編輯、印刷廠小開聽過。」

「印刷廠小開會懂才怪。」

「錯,紐約大學畢業,是除了你之外唯一笑的人。」他好生無奈地說:「相信我,『電燈泡與蕾絲邊』是永遠不能說出口的笑話,除非你樂於尷尬。」

這是一場特殊奧運的接力賽,現在棒子似乎交到我的手上,輪我衝出去試試;然小白鼠不懂迎面是殘酷的、通電的回字迷宮。

我先在MSN上跟BL說,回響令人振奮。

「哈哈哈哈。」BL打了四個哈字給我。就《五燈獎》標準,評審有中上的肯定。

然後她寫:「但不是很明白為何兩個拍紀錄片,要我安排,應該兩個換燈泡,還可以趁黑幹壞事。」

BL不能體會「兩個人拍紀錄片」才能凸顯大費周章,但至少她笑了。我根本沒管她到底懂了沒,一劑強心針打下去,讓我天真認為自己識人有方。

趁勝追擊,趕快再跟曾待過影展選片組的C說。

「不懂。」她沒笑,態度比任何冷笑話還冷酷。(怎麼會沒笑呢?我看的好笑電影都是妳選的耶。)

「喔,這不太能解釋,覺得好笑的人,就笑了。」為了即將被迫收拾這爛尾,我感到萬分沉重。

「:S 就不懂啊,為什麼?」

「好吧,硬解釋。」我真是活膩了,一邊垂淚一邊打字:「這笑話暗指知識分子女同志愛解構/分析/側寫/記錄/辨正/思維/事件性徵化/弘觀化/微觀化/政治化等等等 。我以為妳會欣賞,殊不知又觸礁了。」回首半生,我從未因為說笑話感到沮喪。解釋成這副德行,誰還笑得出來我報警抓他。

「還真不好聯想。會這樣想的人應該很少吧。」C實在勁爆,潑我冷水之餘,還舉起冰山砸過來:「那我可不可以告訴你,我有一個女朋友耶。」

喔!不!我不要聽!但C落落大方直言不諱:「但我不覺得自己是女同志,我喜歡男生,卻更自在於和女生相處,只能說現階段我選擇跟女生交往吧。」

到底發生什麼事,一個笑話竟然迫使老朋友對我雷霆出櫃。

我在幹嘛呢?我只不過想說個輕鬆的笑話啊。

國際冷笑話公約記載,凡冷笑話,只能被質疑一次「為什麼」。但每逢「一個換燈泡,另外兩個拍紀錄片」這款空靈的解答問世,都沒人聽懂,必遭受第二次「為什麼」責難,徹底破壞行規,該認命地說,它「冷笑話失格」。

我稍微理解了DT的心情。這是一個危險的試煉,它也許是個笑話,但更多成分是炸藥,會把人際關係炸個玉石俱焚,讓自己死無葬身之地。

不甘心的我,日後相繼說給一個才貌兼具的女同志,一個地下音樂通的DJ,和一個博學多聞的男同事聽。

反應是空前的負面。女同志皺著眉頭捻熄手上的涼菸,丟下一句:「不行,沒人會聽得懂的,你死心吧。」稍後我接到她轉寄一封網路笑話的伊妹兒,信件主旨被改成「andy,這些才是笑話」。

DJ則是悻悻然地回:「這是高級的笑話,不好意思,我非常政治不正確。」

男同事更過分,只搖搖頭說:「爛,好爛,這笑話太爛了。」但他始終面帶微笑,慈祥地像《心靈捕手》裡的羅賓威廉斯的手,拍著委屈的麥特戴蒙的我說「It's not your fault」。

我的搞笑人生,正式地被賜死了,句點有黑洞這麼大。我把「電燈泡與蕾絲邊」打包好,束之高閣,反省了三天三夜。

DT說,他要把這笑話當作通關密語,笑的人才是「自己人」。他還肖想說,以後遇到喜歡的人,要聽得懂這笑話,才能當他右邊的男士(Mr. Right),說時激越地像個左派。

就快要遺忘這不堪的笑話時,我在MSN上遇到M。M導過一些光怪陸離的戲,寫過一堆咬文嚼字的本。體無完膚的我突然決定再試一次,我有九成把握這麼有深度、廣度的她會救贖我的靈魂,她該是我的萬世巨星。

結果,她笑了,她確確實實地,打從心裡地笑了。

得到赦免的我,有種升天的喜悅。如果我在她面前,會巴著她的手,一直Shaking。

我無法平靜,激動地把這笑話的慘敗記錄排山倒海對她傾訴。她以一副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口吻說:「很好笑啊,不會吧,大家都沒有幽默感了嗎?」

嗯?好大膽啊,竟然低估這笑話的黑暗面。我說:「要不,妳去說給朋友聽,記得,要審慎選擇受話人。」

她自信滿滿地說:「沒問題,我有一個麻吉,住舊金山,是個很聰明的Lesbian,她一定懂。」

「等等,妳剛說她是Lesbian?那就不要說,她恐怕不會給妳好看。」我提供過來人的經驗,希望M不要剛出發就受挫。

M不信邪,轉頭就在MSN上開問了。沒隔五分鐘,她疲憊地丟來一個訊息:「她竟然沒笑。還對我說,換電燈泡這種事,每個人都會換吧。為什麼呢?她為什麼沒笑呢?這世界怎麼了?」

見著M幽幽切切叨叨絮絮不停自問,彷彿獨立衍生成另一則笑話,我不自覺地嘴角上揚。

說不定「被笑者恆愛笑人,笑人者人恆笑之」,才是電燈泡與蕾絲邊真正陰冷的內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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